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项目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项目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广东潮汕环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汕头市、揭阳市、潮州市境内,主线路线长约22.242km(高速公路),澄海连接线路线长约7.851km(一级公路),溪南支线路线长约1.331km(一级公路),主线起于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设上北枢纽互通与既有汕汾高速相连,路线由东往西经过汕头市澄海区、潮州市湘桥区、潮安区,在揭阳市空港区登岗镇附近设枢纽互通与既有汕梅高速T型交叉,澄海连接线起于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的S335,路线由东往西经过汕头市澄海区、潮州市湘桥区,终点与主线起点对接。主线采用设计速度V=100km/h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标准宽度为26.0m、分离式路基宽度13.0m。澄海连接线和溪南支线设计速度V=80km/h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标准宽度为26.0m。设计车辆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全线设上北、磷溪、江东、浮洋、登岗(原程畔)互通立交共5处。附属设施包括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3处,养护工区1处,集中住宿区1处,不设服务区。汕梅高速共线段改造暂未动工,不在此次验收调查范围内。工程于2017年6月开工,2020年12月基本建成通车。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5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彭勇
联系电话:1510233855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需要说明的事项
3.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