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汕梅高速改扩建工程涉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汕梅高速改扩建工程涉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
建设单位: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梅州市丰顺县北斗镇拾荷村
建设内容:本工程迁改起点位于原管道MZFS354号桩北侧,新建管道由起点向北穿越规划高速路基,再向西北敷设与高速公路开挖边坡顶并行敷设,最后与原管道连接,接点位于原管道MZFS358号桩北侧。新迁建管道水平长度约385m,管径为D610mm,设计压力为9.2MPa,材质为L450M,强度设计系数为0.6,管道外防腐采用加强级3层PE,通信光缆采用36芯同沟并行敷设。本项目不涉及截断阀室和输气站场,无支线的迁改建设。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期起25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13823892049
相关附件:
1.验收调查报告
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